一整個禮拜連周末都沒有休息,三百多份卷子,終於把成績交出去了。

當老師的心情真的很複雜。

生氣,因為學生還是喜歡背書。拼命地把討論課後發下去的參考答案背起來,不顧慮考出來的題目問的是不是同一件事,一股腦地就開始默書。明明不是需要討論的議題和案例,一長串一長串地寫,該花篇幅討論的議題,却一句話帶過去。重點是,還敢給我寫「It is obvious that…」,去你的obvious,我已經不知道在多少張卷子上批上「not obvious for me, reasoning needed!」

沮喪,因為就是有一疊卷子會讓你想:「到底到底,這一個學期,我是為了什麼?」。什麼都沒有學到,連一個法律論點都提不出來,通篇重複卷子上給的事實,讓我看了半天最後還是要當掉他們。當一個老師發現學生什麼都沒學到時,唉,人生真的開始很沒意義。

掙扎,因為看不懂學生的英文。字醜字小字潦草都沒有關係,我可以趴在桌上努力地看,句子不通順前後不連貫沒有邏輯也不是大問題,法律考試考的本來就是論理,分數給低些就是了,但不通的英文拼得很奇怪的字,就不是光靠我努力就行的了。看了半天有時還是看不出來學生想要說什麼,有些句子怪到直翻成中文還是無法理解,這時候,除了當做沒看到這些句子,根本不算進評分裡,還有別的辦法嗎?

狠心,不好好看題目,問你A的責任,整篇答案都在討論B,雖然寫得頭頭是道,對不起,還是得給低分啊!

心軟,明明寫得很爛,提出來的論點都是錯的,但就是有點摸到了邊,幾個主要的法律名詞也說得出來,好吧,恭喜你,及格。

驚訝,雖然考卷都是彌封的,但最後要輸入成績時,在excel sheet上還是看得到學生的名字,最高分的常常都不是在討論課上最活躍的,在討論課上表現得很好的,卷子不一定寫得最好,每學期末我都會想,這些高分的學生,平時到底藏到哪裡去了?

解脫,因為看完三百多份卷子啦!終於又可以回到自己的研究啦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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