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天為了論文的初稿,去看了一本後後現代主義的書,書裡不但解構了我們視為’現代’的社會理論,也解構了這十年來流行的後現代主義,因為根據作者的理論,後現代主義終究不能解釋我們現在的社會結構,因為它是基於反對現代主義的基礎上建構起來的理論,也因此它仍然採用了現代主義的假設,這些假設也會成為限制後現代主義發展,解釋現在現象的制梏。這樣說起來,我用後後現代主義來形容這本書,也是錯的。因為它重新建構了不同於現代主義的基礎假設,試圖尋求一個新的理論。

不過這不是重點啦,重點是我在很辛苦的做論文。有時回頭看,真的不知道我怎麼會走到這一步的。論文的結構和論點在一開始是完全不同的東西,幾年來逐步的修正,更動,最後今天變成了用一些後現代主義的論點來解釋WTO架構的東西。嗯,或者最後成書的結果,還會偏向這本近來熱門的後後現代主義的理論......

其實剛來的英國的時候,真的覺得在學術上重點和以前學的有很大的差距。在台灣,甚至美國,學WTO多半是實務上的走向,學的是WTO是什麼,WTO規定些什麼。在歐洲,WTO則是國際公法其中的一環,討論的方向比較多是WTO的角色在整個國際關係中的定位以及影響。也因為如此,在論文上總是會遇到一個一個的瓶頸,總是有搞不清楚的理論,研討會上也常聽不懂討論的重點。寫論文時常常會有理論不足的問題,必須去讀一整個理論的相關書籍論文,才能有滿意的架構。

總之啊,掙扎已經快要到盡頭啦。等我把這本厚厚的Empire消化完之後,應該就不會有更多的理論要念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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