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不是一個愛運動的人,除了游泳這種不需要分左右邊的運動之外,四肢不怎麼協調的我,對於運動向來是沒什麼興趣的。

和麻辣小游龍在一起之後,被他利誘脅迫鼓勵著,我居然開始做起愈來愈多的運動。

一開始是陪他慢跑。其實在美國的時候,我已經養成了每天下午會出門走走的習慣,我住的那一區算是高級住宅區,每家都是獨門獨院的木造房子,漂亮的街景和花園,讓我願意天天晃上一圈。後來到了倫敦,一方面是省交通費,一方面樓友們也是喜歡走路的人,我們常常一路從南岸走到學校。後來搬到Russell Square一帶,離學校圖書館都近,反而愈來愈少動,麻辣小游龍就開始拉著我到Regent Park 去陪他跑步,說陪他,是真的陪他。他跑一大圈,我繞著內花園走一圈再一起回家。

說起來,走路也算不上什麼運動。真的可以歸在運動之列的,應該還是滑雪。麻辣小游龍自小在湖光山色裡長大,夏天在湖裡游泳,冬天上山滑雪,再冷一點等大大小小的湖泊結冰時,還可以在湖上溜冰。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聖誔假期,他就帶著我上山滑雪。我怕高,又怕速度,四肢又不協調,那個下午簡直是我們兩個感情生活裡最大的考驗,我僵在坡上不敢動,他漸漸失去耐性,好面子的我開始生氣,他也板起臉,從下山到開車回家的一路上,車裡的氣氛可以比擬窗外零下的温度。滑下初級坡,花了我三年的時間才成功,去年我第一次上中級坡,兩個人翻臉的鏡頭又重演,硬著頭皮滑完兩次的我,重申”本姑娘不再上此坡”的誓言,就不知道今年聖誕節,又要演什麼劇碼。

不過開始做瑜珈,倒是比較自發的原因。那時到劍橋去替朋友當狗保姆,無聊之下翻出了瑜珈光碟跟著做,發現自己的筋骨居然還算柔軟,後來回牛津之後,加入小游龍學院的瑜珈課,學出了興趣,有一陣子每天早上做,現在有些懶了,不過總還有三四天一次,我自己也很訝異到現在居然持續了兩年多。

因為我愛虛榮的個性,為了去上瑜珈課時,就算姿勢做得不美,人也要看起來美美的目的,我開始採購運動服飾。麻辣小游龍常笑我,瑜珈為我開啓了另一個shopping 天堂。就衝著這些穿上後會看起來又美又厲害的衣服,為了增加它們的見光率,我也跟著小游龍去慢跑。

家後面的牧草地,一向是溜狗慢跑散步烤肉釣魚摘莓子的天堂。重新做人的第二天,我第一次在早上踏進那個小天堂,我也是第一次發現,原來小天堂裡有那麼多牛,那麼多馬。在牧草地吃草的牛馬我是看過的,可是我從來沒有試著在一群馬中間慢跑,繞道是不可能的事,因為這數十隻馬就散落在牧草地的入口處,我硬著頭皮,儘量鎮定快速地穿過馬陣,話說回來,這些在吃早餐的馬兒,似乎習慣了來來往往的人,看都不看我一眼,襯得我有點過於大驚小怪。

可是,馬兄啊,您那一隻大腿,就比我胸圍還要大了,我不警醒點,行嗎?


* 我還沒有放棄,今天24/08又出門慢跑了。
* 馬群居然又在入口處吃草!硬著頭皮穿過馬群,本來還覺得有些小馬很可愛,沒想到居然被我一眼看到一隻小馬的馬鞭.............嚇得我加快脚步,奔離群馬聚集之地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hamp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