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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辣小游龍的一個高中同學最近不知道怎麼的連絡了上,既然高中同學在倫敦工作,我們上回到倫敦時,就順道約了吃飯聊天。

席間當然不免聊到中學的回憶,關於他中學時的劣跡我雖然不是第一次聽到,但是每次聊起來,我總會覺得不可思議,這種放牛班的頑劣份子,竟然可以拿獎學金還讀到博士。不過相對的,他們也覺得很難想像,為什麼我這種沒膽怕事,連青春期都沒叛逆過的人,居然挨過打。當然在那個還沒有兒童福利法的時代,大人們可能都覺得小孩子不打不成器,不過我也知道,在我的台灣同儕之間,還是有人抱持著打你是為你好,你將來會感激的心態。

我自己不是父母師長,說起愛的教育理論,也沒有什麼說服力,只是當我回頭想想幾次挨打的經驗,總覺得好像沒有必要被打,也不要說有什麼感激的心了。

中學時因為成績挨打,實在沒有什麼好說的,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為了逃避教鞭而更用功一些,如果硬要從我現在讀書上的表現回頭去看,或許我真的有被鞭策到吧。

可是小學有幾次因為生活規矩被責打的經驗,完全讓我覺得是白打了,因為當時我自己大概也搞不清楚為什麼被打,更不用說因此而修正自己的行為了。

我是年尾生的小孩,當時為了讓我提前入學,媽媽特別找了在鄉下肯收我的學校,只是因為這樣一番周折,我是開學之後才入學,其他的同學不但已經相處了好幾天,甚至有些是從小學附設幼稚園就一起唸一起升上小學部的。

我也不知道是我錯過了開學時的生活教育訓練,或者是別的同學在幼稚園時代就有了的修養,很多該知道的規矩我完全沒有概念。就拿簡單的不可以邊走邊吃這件事來說好了,在私立幼稚園裡沒有新奇的福利社,也沒有什麼機會可以拿著零食走在校園裡吃,我也就缺乏了這種紀律,好幾次被記點糾正然後累積成體罰。其他諸如走路時手不可以插在口袋裡,看到老師要敬禮喊好,考試時不可以講話,這些後來看起來頗理所當然的規矩,對那時的我來說完全是謎團,一直要等到被處罰之後,我才一一地學起教訓。

不過有一次被拖上講台當著全班同學面前狠狠挨揍,就真的被打得莫名其妙。我得承認,剛上小學的時候,第一次有了零用錢,第一次自己買東西,對我來說是一個神奇的經驗,也不知道是因為那些五顏六色的零食,或是買東西的新奇感覺,小學一年級的我,也迷上了下課時擠進福利社的遊戲。更神奇的是,學校的後門邊就有一家小雜貨店,店裡的東西比學校福利社還要五花八門,當我發現這個小雜貨店的存在時,就像飛蛾看見燈火一樣,有那種非要去試一試的衝動。

好啦,上學期間出校門,據說是一宗萬惡的罪。不過對錯過生活規範教育的我來說,對這種行為的可罰性,完全沒有警剔。當有一天我從小雜貨店買了不知道什麼小零食或小玩意後回教室時,被同學通知了的老師,已經拿著教鞭在等著我了。我的記憶裡,當時我就是因為這件事而被按在講桌上狠狠地挨揍,不是打手心,是被籐條狠狠地抽著大腿屁股,痛到我當場飇淚大哭的那種揍法。

一直到十幾年之後,一次和姑姑閒聊,我才發現,原來我當時被處罰,可不是私自出校門那麼簡單。聽說當時十分驕縱的我,威脅同學分糖果給我吃,如果不從,在玩遊戲的時候,我會排擠那個同學。先不要說我完全不記得有這種事,或許我的記憶自動把自己作惡的那些行為消除掉,可是若是從我是一個後來才加入團體的學生來看,我有這麼大的勢力可以孤立原來就玩在一起的同學?又為什麼老師沒有向我求證過同學打的小報告?而在我被處罰時,為什麼老師沒有給我正確的理由?再假設這一切其實都有發生,我被詢問過,也承認自己的惡行,老師也說明了理由,我仍然覺得疑惑,這是多大一件事,要這樣痛揍一個六歲的小女孩?

至於說我曾經是多麼頑劣的小孩,幸虧幾頓毒打將我導向正途,讀到這裡,大家應該也可以感覺到,我還是一般頑劣,只覺得挨了不必要的打,可完全沒有感激的心情。

體罰在我看來,就和死刑一樣,是以暴制暴的末流手段。尤其用身形倫理地位的優勢,以暴力的方式逹到自己的目的,實在無法讓我覺得那是小孩們該感恩的教育方式。當然我也明白,像我這種自以為懂得點什麼的父母,最無益於老師掌控教室的秩序,我只能覺得慶興,我的小孩,將來絕大可能會在一個把體罰視做犯罪行為的社會之中長大,我也免了和老師們之間在體罰這件事上可能會有的衝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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